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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格权利受到侵犯,受害者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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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格权利受到侵犯,受害者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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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9 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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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主题词:精神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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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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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制录入:shgs 责任编辑:sh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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