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生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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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9 0: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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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主题词:婚姻法律名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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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子女: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所生育的子女。 主要特征: 1、是父母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所生子女也不能视为婚生子女。 2、必须是生父的妻子所分娩。 3、生育的行为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离婚后,不再存在婚姻关系,如再受胎所生子女,不属婚生子女。 4、须为生母之夫的血统,即受胎为生母丈夫所为。倘若是因丈夫之外的男人致其受胎,则所生子女不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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