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登记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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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8 19: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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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主题词:新婚姻法律司法解释 |
婚姻登记员按以下程序办理结婚登记: (一)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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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制录入:shgs 责任编辑:p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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