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认证合作 婚姻咨询预约:010-51767330

黄页登录

网站地图
中英国际婚姻分析师网LOGO
您现在的位置: 中英国际婚姻分析网 >> 法律咨询 >> 婚姻事务咨询中心 >> 婚姻关系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计划生育工作由谁管理?           
计划生育工作由谁管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9 0:31:55
文章主题词:计划生育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属地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村(居)民自治内容,通过条例村(居)自治的形式(是指村(居)民委员会应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制定村(居)规民约、村(居)民自治章程,实行村(居)民委员会与村(居)民签定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等方式,具体规范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村(居)民委员会和管理计划生育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双方违约责任。),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制度和措施。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协助、配合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婚姻法制录入:shgs    责任编辑:shgs 
  • 上一篇婚姻法制:

  • 下一篇婚姻法制: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普通婚姻法制同居关系
    普通婚姻法制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普通婚姻法制近亲属
    普通婚姻法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普通婚姻法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普通婚姻法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普通婚姻法制华侨、华人
    普通婚姻法制遗嘱
    普通婚姻法制遗嘱继承
    普通婚姻法制法定继承
    普通婚姻法制遗赠
    最 新 推 荐
    推荐婚姻法制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
    推荐婚姻法制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 涉…
    推荐婚姻法制两岸婚姻礼俗与法制
    推荐婚姻法制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推荐婚姻法制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推荐婚姻法制离婚后怎样享受探亲假
    推荐婚姻法制暴力不能剥夺母亲对孩子…
    推荐婚姻法制生理缺陷是否是离婚的条…
    推荐婚姻法制离婚诉讼中还有必要“捉…
    推荐婚姻法制夫妻离婚后,能否更改子…
    推荐婚姻法制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
    相 关 文 章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
    什么年龄结婚算晚婚?婚…
    违法生育包括哪些情况?
    夫妻双方都是城镇居民,…
    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村民,…
    再婚夫妻可否再生一个小…
    “生育服务证”和“生育…
    对“独生子女”及其家庭…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
    婚假、产假、护理假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国际婚姻分析师课程考评推广中华区项目管理中心 承 办:中英国际婚姻分析网 WWW.CNLOVE365.COM
    专家支持 :北京中英互联国际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海淀区永定路东街甲六号正豪办公大厦永定写字楼一层206
    电话:010-68233012 51767358 86072288 传真:010-51767358 在线客服QQ: 228260336 717600996 248186538 64224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