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认证合作 婚姻咨询预约:010-51767330

黄页登录

网站地图
中英国际婚姻分析师网LOGO
您现在的位置: 中英国际婚姻分析网 >> 法律咨询 >> 婚姻事务咨询中心 >> 离婚咨询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推荐]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 14:29:56
文章主题词:婚姻法,离婚,协议书
    我和赵永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初次见面,两人印象不错,很快就谈起了恋爱。恋爱后很快赶上单位分房。赵永是外地人,日夜都想着能有自己的房子。而这次分房,按照他的资历,只要是已婚,肯定能他一套一居室。赵永觉得我挺不错,加上很想要房子,但想想两人年纪都不小了,一个28岁,一个32岁,并且自己对赵永的印象确实也很好,于是就答应了。我们俩很快领了结婚证,婚后一个月,我们如愿以偿住上了一居室的新房子。但是,我们的结合确实太仓促了点。蜜月刚过,两人就开始磕磕碰碰,性格上的差异和生活习惯的不同日益显露。虽然两人竭力容忍对方,但一年以后,彼此都觉得痛苦万分,于是决定离婚。我们都是很要面子的人,不想闹得满城风雨,于是就想到了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结婚时我们买了许多家用电器和家具,如电脑、钢琴等,我们对于这些东西的分割倒是很快达成一致意见。房子是赵永单位的公房,但我们都知道因为房子是婚后所分,我也有分割权。双方协商后,我同意不要房子,由赵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商量妥当后,我们俩到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工作人员让我们填写有关材料,尤其叮嘱我们要好好写离婚协议书。我有些拿不准,担心日后起麻烦,因为我们与别人还有些债权债务关系。为谨慎起见,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律师: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婚虽然离了,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由于女方一般对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护自己,同时由于离婚时女方往往由于太伤心、太难过而情绪波动较大,在达成离婚协议时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后追悔的情况。因此,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离婚后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纠纷,建议女性在达成离婚协议前先向有关专业人士咨询,或者请律师代表自己与男方协商,或者请律师居中调处,在双方发生争议时请律师阐述有关法律规定,再由双方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在律师的帮助下达成离婚协议。
    
 
婚姻法制录入:pdd    责任编辑:pdd 
  • 上一篇婚姻法制:

  • 下一篇婚姻法制: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普通婚姻法制同居关系
    普通婚姻法制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普通婚姻法制近亲属
    普通婚姻法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普通婚姻法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普通婚姻法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普通婚姻法制华侨、华人
    普通婚姻法制遗嘱
    普通婚姻法制遗嘱继承
    普通婚姻法制法定继承
    普通婚姻法制遗赠
    最 新 推 荐
    推荐婚姻法制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
    推荐婚姻法制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 涉…
    推荐婚姻法制两岸婚姻礼俗与法制
    推荐婚姻法制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推荐婚姻法制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推荐婚姻法制离婚后怎样享受探亲假
    推荐婚姻法制暴力不能剥夺母亲对孩子…
    推荐婚姻法制生理缺陷是否是离婚的条…
    推荐婚姻法制离婚诉讼中还有必要“捉…
    推荐婚姻法制夫妻离婚后,能否更改子…
    推荐婚姻法制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
    相 关 文 章
    离婚后以前未分割的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规避尴…
    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 涉…
    如何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手机简讯能作通奸证据吗
    “女强人”索取赡养费难
    什么是重婚罪?
    “借腹生子”涉及伦理将…
    详解:离婚了 你们的财产…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国际婚姻分析师课程考评推广中华区项目管理中心 承 办:中英国际婚姻分析网 WWW.CNLOVE365.COM
    专家支持 :北京中英互联国际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海淀区永定路东街甲六号正豪办公大厦永定写字楼一层206
    电话:010-68233012 51767358 86072288 传真:010-51767358 在线客服QQ: 228260336 717600996 248186538 64224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