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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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8 23: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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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主题词:中国婚姻法律咨询 |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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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制录入:shgs 责任编辑:p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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